黨委書記是黨委會的主要負責人,在黨委會的集體領導下,按照黨員大會、黨委會決議,負責主持黨委會的日常工作。
1.宣傳和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學校各項決定,并為其貫徹落實發揮保證監督作用。
2.通過黨政聯席會議,讨論和決定本單位重要事項。支持本單位行政領導班子和負責人在其職責範圍内獨立負責地開展工作。
3.負責本院黨組織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制度建設和反腐倡廉建設,具體指導黨支部開展工作。并組織做好在教職工中發展黨員的工作。
4.負責組織本院師生員工的政治理論學習和思想政治工作,努力建設高素質的黨員隊伍和教職工隊伍。
5.與學院行政領導班子共同讨論和決定本院教學、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項,支持學院行政負責人在其職責範圍内獨立負責地開展工作。
6.做好本單位黨員幹部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7.領導本單位工會、共青團、學生會等群衆組織和教職工代表大會。
8.認真抓好本院黨政領導班子的自身建設,充分發揮黨政班子集體領導的作用。與學院行政領導共同做好幹部的培養、教育、管理和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