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高學生會整體戰鬥力,培養和選拔德才兼備的學生幹部,使學生幹部管理工作進一步制度化、規範化、科學化,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特制訂本辦法。
一、主席職責
1、積極做好學生會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正确的工作方向。
2、統一負責管理、協調各部門有序開展工作,支持和保證副主席及各部門負責人充分行使職權。
3、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後決定學生會發展規則,學期工作要點、重大改革及其它重大事項。
4、根據主席團會議的決定聘任或解聘學生幹部。
5、負責召集并主持主席團會議及部長會議。
6、代表學生會,執行主席團獎懲決定,處理重大對外事務。
二、副主席職責
1、協調主席分管各部門,各司其職,各盡其責,積極主動做好分管部門重大問題的指導工作,做好檢查、督促和協調部門間的工作。
2、積極向主席團提出有關工作及分管幹部考核的意見和建議,供決策參考。
3、完成主席委托的其它工作。
三、團支部職責
1、執行主席團的決議分配、落實主席團部署的工作任務,監督各職能部門工作的開展情況。
2、完成學生會日常事務。包括辦公室、檔案,所有的财産、文件打印、派發、通知等管理工作,落實學生會内部制度的執行情況。起草有關文件,草拟有關條例制度,并提交主席團審議。
3、發揮團支部的功能。包括協調主席團和各職能部門之間、各職能部門之間以及各幹部之間的工作關系,并通過各種渠道增強學生會的整體凝聚力,使之更有效地開展工作。
4、做好校學生會幹部的管理工作。包括組織幹部培訓,為學生會培養後備力量,深入了解幹部的思想和工作開展情況,及時給予指導和調整;做好幹部的檔案管理和評定工作。
5、發揮橋梁作用及時反饋基層信息,增進系學生會和各系學生會之間的溝通和交流,使之更好地改進工作,服務同學。
6、定期公布系學生會工作進程,收集幹部和同學的意見和建議。
四、部長(副部長)職責
1、負責本部門工作的開展,團結、帶領幹事完成工作任務。
2、積極探索部門工作新思路、新方法,不斷開創部門工作新局面。
3、做好新幹事的幫、帶、傳工作。